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二巡视组于3月18日至4月18日期间,对辽宁省检察院开展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主题的专项巡视。巡视期间,巡视组将主要受理反映辽宁省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省管干部、内设机构、下一级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岗位检察人员有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举报反映。对上述领导干部的其他问题反映将按有关程序转交有关机构办理;对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视院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和检察人员反映情况,巡视组对辽宁省检察院开展巡视期间(3月18日至4月18日),设置了专门值班电话:024-22581816;邮政信箱:沈阳市A6034号邮政信箱,邮编110032;在高检院互联网网站上设立了专门电子邮箱:gjyxs3b@spp.gov.cn;同时,在省检察院办公楼北门门厅东侧、西南门内楼梯口分别设置了巡视联系信箱。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早8:00至晚6:00,欢迎大家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