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卢莎
乍暖还寒之际,记者驱车走过山路十八弯,走进那个四面环山的小山沟,来到凤城市大兴镇安乐村,寻访一个不寻常的女子。山里人透着朴实、乐观与坚韧的生命力,王艳就是这样一个山里女人,用柔弱的臂膀扛起了一个几近破碎的家。
王艳的故事要追溯到1988年的春天,她认识了大兴镇安乐村的于孝江。然而他俩的相爱遭到了王艳父母的强烈反对。于孝江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就过世了,于家不但贫困,家人精神健康状况也不乐观:一个年迈的父亲需要人照顾,兄弟姐妹5人只有于孝江一人正常。这样的家庭,平常人躲都来不及,王艳却要迎难而上。
爱一个人,就是爱他的全部。王艳要和于孝江一起,改变这个苦难家庭的命运。1989年,22岁的王艳嫁给了朴实憨厚的农民于孝江。
新婚过后,还没有真正体会到甜蜜幸福,残酷的现实犹如一盆凉水直向王艳泼来:公公时常把王艳做好的饭菜打翻,摔碗扔碟是家常便饭;不能自理的大伯哥吃喝拉撒睡全需要王艳来照料;精神失常的大姑姐没有征兆地离家出走。那时的王艳身心疲惫,想过放弃、想过离开,可她却不忍心把这个千疮百孔的家扔给丈夫一个人。她忍忍坚持了下来,这一坚持就是30个年头。
于家本就贫困,儿子的出生又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为了缓解生活压力,夫妻俩商量,丈夫外出打工挣钱,王艳则负责家务。每天天不亮王艳就起床,晚上全家人都睡下了,王艳还在忙活着。日复一日的洗衣、做饭、带孩子、照看家人,还得干农活。生活的艰难没有压垮这个山里女人,更没有改变坚强的王艳想要让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过上好日子的决心。
在王艳的精心照顾下,奇迹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2010年,大姑姐的病情稳定了,而且也组建了自己的家庭,老公公和大伯哥的病情也有了好转。
王艳时常对儿子说:“百善孝为先,节俭持家久。”在母亲的言传身教下,儿子自小就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如今,儿子大学毕业后在外地工作了,每次回家都要给爷爷和大伯买他们喜欢的食品,还给爷爷洗脚、剪头、擦身子……
“孝敬老人是责任、是义务。老人永远是对的,小辈的就应该做好自己。”本分质朴的王艳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王艳用她的真情付出和孝行坚守,为这个特殊的家庭撑起了一片天,孝感苍天,换来了家庭的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