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动落实赋予 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

辽宁日报 2019年03月18日

本报讯 记者方亮报道 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多自主权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为了让科研机构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真正享受到好政策,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的通知》,通过多种手段推进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这是3月17日,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的。

为了切实解决相关文件执行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全省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将全面开展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制定的政策中是否存在与上级文件要求不符的规定,系统梳理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探索建立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容错免责机制,对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予以免责。

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在改革探索中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试点,探索在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无形资产评估,与科研相关的兼职兼薪、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薪酬激励、担当容错等方面形成更多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调研了解改革探索进展情况,更加有针对性地提供务实高效的科技政策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