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1项举措 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辽宁日报 2019年03月14日

本报讯 为推动知责、履责、尽责、问责的安全生产常态落实,3月12日,沈阳市安委会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四责”联动落实的意见》,就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提出21项举措,以形成人人知责、认真履责、层层尽责、严格问责的责任制建设新格局。

沈阳市全面启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编制两年创建工作规划,推进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绘制区域重大安全风险、重大隐患空间分布图,编制风险白皮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大学习、大比武、大练兵活动,强化基层一线人员监管执法和应急管理实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同时,启动安全生产巡查,计划在7月份对6个地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巡查,国庆应急安保期间对4个部门开展专项巡查;加快推进指挥体系、救援队伍、专家队伍、救灾物资、社会化补偿、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等各个环节专项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全市应急指挥体系,出台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方案,加快各类应急资源融合;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完善服务支持机制,确保专家在库、在册、在线。

李 洋 本报记者 刘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