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时代扩大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代表委员审议讨论外商投资法草案
辽宁日报 2019年03月11日

更加突出扩大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体现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坚持内外资一致……

出席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围绕外商投资法草案,展开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制定和实施外商投资法,将为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彰显了我国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为新一轮高水平

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向大会作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时表示,外商投资法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是对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过去的‘外资三法’为我国吸收外资提供了法治保障,但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的需要。制定一部新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非常有必要。”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说。

“推动出台外商投资法,正当其时。草案比较成熟,强调对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将有助于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增强外商投资的信心。”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说。

一部外商投资的

“促进法”和“保护法”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说,从过去的“外资三法”到如今的外商投资法草案,我国对外商投资从注重管理到更加强调保护和促进。“促进”是为了更好地开放,“保护”则给外商投资企业吃下“定心丸”。

“与过去不同,中国不再停留在靠优惠措施吸引外资,而是着眼于优化外商投资的营商环境。”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说,草案中关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产权平等保护的规定,体现了内外资一致原则,既有利于外资“请进来”,也有利于外资“留得住”。

“要切实解决全球投资者的关切,就必须对其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给予积极回应。”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临萍说,草案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产权保护、信息报告制度等方面做到了与国际规则一致,将有利于吸引更多外商投资。

在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实现

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代表委员认为,草案中促进内外资企业规则统一的规定,有利于贯彻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有利于我国各类企业平等参与,在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

代表委员认为,外商投资在准入后享受国民待遇,国家对内资和外资的监督管理,适用相同的法律制度和规则。继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在行政审批改革、加强产权平等保护等方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努力打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靠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商投资。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才华说,制定外商投资法,旨在用法律对营商环境进行保障和规范,将推动外商投资便利化,也有利于中国更好地参与国际投资规则制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张宇燕认为,外商投资法是制度型开放的一项重要内容,确立以制度为保障、以规则为基础的投资环境,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体现。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建议,草案审议通过后,尽快出台这一法律的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让这一新法更好地实施。

记者 于佳欣 叶昊鸣 王优玲

王 博 许祖华 吴帅帅 张志龙

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