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元松:建立湿地保护 科学奖补机制

辽宁日报 2019年03月08日

本报特派北京记者 赵 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保护和修复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这对湿地保护尤其具有指导意义。”经过长期调研,住辽全国政协委员潘元松带来了一份关于建立湿地保护科学奖补机制的建议,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交。

潘元松介绍,盘锦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是“中国十大魅力湿地”之一。为加强保护,盘锦制定了湿地保护条例,实施辽河河道封育和湿地重点区域封闭管理,并于2014年开展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利用试点资金开展耕地补偿、湿地生态补水、湿地生态修复等项目,退耕还湿1万亩,生态补水面积52万亩。

在试点过程中,潘元松发现了一些问题,如目前的补偿政策仅限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且仅限农作物损害补偿、湿地生态补水、生态修复、物种保护等,不包括生态贡献奖励、限制发展损失补偿、生产经营关停退出补偿、居民迁出安置补偿等方面,难以满足从根本上进行湿地保护的需求。为此,潘元松建议,对湿地保护奖补机制进行系统研究,制定出台系列配套政策,从根本上实现对湿地最大程度的保护。

潘元松认为,湿地保护的综合奖补机制至少应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即生态贡献奖励机制、限制发展损失补偿机制、生产经营关停退出补偿机制、退耕还湿补偿机制以及居民迁出安置补偿机制。可先选择几个典型湿地进行综合性奖补机制试点,为在全国实施综合奖补机制提供实践依据。潘元松表示,将居民从湿地迁出,是从根本上进行湿地保护的有效措施。他建议,可参照水库移民、生态移民的政策和经验开展试点,鼓励地方政府有计划实施湿地居民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