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六版)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鼓励新型农业生产主体依法开展“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做好地理标志品牌保护工作。加强证后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健全退出机制,严格规范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管理。实施农业绿色品牌战略,培育具有区域优势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实现优势优质、优质优价。
4.建立绿色农业发展保障体系。完善耕地保护、农业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农业投入品管理等制度。组织执法行动,依法打击破坏农业资源环境违法行为。逐步建立耕地、草原、渔业水域、生物资源、产地环境以及农产品生产、市场、消费信息监测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一标准方法,实时监测报告,科学分析评价,及时发布预警。积极争取国家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和重要农业资源台账试点工作。
5.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实施 “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行动。积极打造“线上农业”,带动“线下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下大力气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整合区域内邮政、物流、电商、传统商贸企业物流资源,努力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注重培养本地人才,对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提供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绿色发展理念,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复合型人才,鼓励其率先开展绿色生产。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
6.健全农业人才培养机制。依托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项目,把节约利用农业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等内容列入培训课程,培养一批具有绿色发展理念的农村实用人才。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动绿色理念进课堂、进教材、进基地,引导广大农民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发挥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带动作用,支持规模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开展农业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培养一批适应绿化发展要求的新型经营主体骨干力量。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其率先开展绿色生产。加大农业生产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将农机修理工等工种纳入政府职业培训补贴目录。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因地制宜增加草管员等公益岗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本地区农业绿色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工作。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要站在一线部署推动、协调督办,抓住关键事项、关键环节、关键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注重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实施方案要可考核、可评估,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力求取得实效。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加大资金项目整合力度,向重点工作聚焦,集中主要精力、主要资源办大事要事。创新工作方法和体制机制,建机制、定标准、抓考核,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四)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主动做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又加强内部协调,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力争早见成效。
(五)强化督查,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过程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将工作情况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汇总。省农业农村厅将年度工作情况报省政府,对农业绿色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落实不力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