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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五个一批”精准扶贫措施
(一)推进一批产业扶贫。推动形成以优势特色种养业为主导,加工、旅游、电商、光伏等业态并举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注重发挥各类经营主体辐射带动作用,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将贫困地区特色农业项目优先列入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重点围绕对贫困户增收带贫作用明显的肉牛、肉羊、驴、禽类、马铃薯、杂粮杂豆、饲草料、中药材、食用菌、林果、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动、服务和受益全覆盖。加快贫困地区牛羊驴等特色养殖产业发展,推广依托大型畜牧企业建设扶贫养殖场扶贫模式,充分发挥大型畜牧企业带动作用。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创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贫产业园,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中药材基地。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充分利用电商、展销会、直销体验店等多种营销平台,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加大对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采取土地流转、订单保底、股份合作、生产托管、吸纳就业等利益联结模式,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通过优先聘用、特设岗位、公益岗位等形式广泛吸纳有劳动能力、半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形成带贫减贫长效机制。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到户帮扶干部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积极推动贫困地区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支持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通过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规范和推行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将产业扶贫纳入贫困县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引导各地区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
(二)推进一批健康扶贫。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强化医疗卫生、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扶贫医疗救助。在严格费用管控、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规范转诊和集中定点救治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加大医疗救助和其他保障政策的帮扶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对贫困人口患大病自负医药费部分再予以有效保障。全面落实城乡医疗保险持卡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即时结算。在贫困地区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个贫困县建好1至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加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医院对口帮扶,为贫困县医院配置远程医疗设施设备,全面建成从三级医院到县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立1个全科医生特岗。支持各地区免费培养农村高职(专科)医学生,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补充到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贫困地区可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直接面向人才市场选拔录用医技人员,选拔录用时优先考虑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紧缺人才。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为贫困群众提供基本健康服务。加强对贫困地区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开展专项行动,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开展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攻坚行动,实施预防、筛查、治疗、康复、管理全过程综合防治。贫困地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大到所有贫困县。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落实签约服务政策,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规范管理。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紧密结合,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
(三)推进一批危房翻建改造扶贫。2018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存量翻建改造任务,用好用足扶贫、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政策,利用省本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拉平扶贫、住房城乡建设补助标准。对2018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之外新识别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翻建改造任务,统一纳入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予以保障。结合实际推广简便易行的危房鉴定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程序,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积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排查工作,2019年对存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进行全面改造,2020年对临时性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进行改造。鼓励各县通过统建村集体公租房屋及幸福大院、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落实各级补助资金,完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户。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完善危房翻建改造档案管理,房屋危险性鉴定证明(复印件)分别在县乡村户四级档案留存。危房翻建改造信息全程公开公示。
(四)推进一批教育扶贫。以保障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顺利接受义务教育为核心,强化县级政府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实施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稳步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质量,加强质量控辍,进一步降低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辍学率。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重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学校网络环境建设,加强“同步课堂”和教学资源建设,让边远、贫困地区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遴选乡村教师导师团队,加强乡村骨干教师培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提升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鼓励通过公益性捐赠等方式,设立贫困地区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用于表彰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乡村教师。落实好教育资助政策,学生资助实现应助尽助。加大贫困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开展民族地区学前儿童学习普通话行动。
(五)推进一批综合保障性扶贫。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统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以及社会帮扶、社工助力等保障措施,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地方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继续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加快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设施;鼓励各地区通过互助养老、设立孝善基金等途径,创新家庭养老方式。加快建立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家庭赡养、监护照料法定义务,探索建立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对地广人稀的贫困地区适度降低国家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
(六)推进一批就业扶贫。在巩固已有就业扶贫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拓宽就业渠道,着力稳定存量、扩大增量。以“精准对接、稳定就业”为目标,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提高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帮助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施就业扶贫行动计划,鼓励贫困地区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扶持企业在贫困乡村发展一批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推进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力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开发多种形式公益岗位,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帮扶,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深入推进扶贫劳务协作,加强劳务输出服务工作,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企业到西部地区建设产业园区,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实施家政和护工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在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办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实习实训基地。在脱贫攻坚期内,由各市委、市政府负责,保障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专)就业安置,促进其他在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的子女稳定就业。
(七)推进一批生态扶贫。创新生态扶贫机制,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实现生态改善和脱贫双赢,持续推进生态保护扶贫工作,在新安排的生态护林员、草管员岗位中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对扶贫部门、民政部门提供的,具备基本劳动能力,能够履行森林资源管护职责且有意愿从事森林资源管护的贫困人口予以落实生态护林员岗位。探索天然林、集体公益林托管,推广“合作社+管护+贫困户”模式,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管护。建设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队),吸纳贫困人口参与防沙治沙、防护林建设和储备林营造。推进贫困地区低产低效林提质增效工程。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支持力度,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将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向贫困地区倾斜。深化贫困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引导贫困地区林农积极组建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增加贫困人口资产性收入。探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让保护生态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更多受益。鼓励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购买贫困地区林业碳汇。支持沙漠化严重的阜新彰武北部乡镇开展草原生态建设。
三、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96号),着力推动10个深度贫困县、58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省财政进一步增加对深度贫困地区专项扶贫资金、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省预算内投资、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适度安排新增债券资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精准扶贫项目发行扶贫票据。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将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将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局深度贫困地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一律执行基准利率;对经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贫类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20%。支持贫困地区争取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支持贫困地区对接国家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有效发挥企业债券的直接融资功能,结合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等创新品种,鼓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扩大融资规模。指导相关企业设计发行方案,创新融资模式,为实体经济提供广泛灵活的融资工具,助力贫困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先开通贫困县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建立完善信用信息档案及查询制度。支持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扶贫开发新模式。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危房翻建改造、民生发展等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发展用地需求,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依法补偿安置前提下,可边建设边报批;涉及占用耕地的,且难以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可按补改结合方式根据用地审批权限办理用地手续。在援藏工作中,按照中央组织部统一部署,根据援受双方协商一致意见,进一步加大对西藏那曲市人才选派支持力度。结合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深度贫困地区棚改居民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三)着力改善发展条件。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交通建设攻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重点投向深度贫困地区及边境地区,加强深度贫困地区对外运输通道建设,完成农村公路精准扶贫和建制村通硬化路“最后一公里”建设任务,构建外通内联、便捷顺畅的运输通道。加快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深度贫困地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加大深度贫困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快实现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网络全覆盖。鼓励电信企业出台更优惠的资费方案,加快实现深度贫困县4G宽带网络全面覆盖。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整合资金、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29号),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补齐贫困村发展短板。结合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不断加大省级资金投入力度,资金安排重点向义县锡伯族村民生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倾斜,体现党和政府对深度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关怀和支持。加强禁毒脱贫工作,分级分类落实禁毒脱贫举措。
四、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一)实施交通扶贫行动。在贫困地区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以示范县为载体,推进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改造建设一批贫困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优先改善自然人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风情小镇等旅游景点景区交通设施。加大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养护力度。推进国家中长期铁路网、国家公路网连接贫困地区项目建设和既有线改造,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启动通用机场建设。
(二)实施水利扶贫行动。着力提高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农村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力度,2019年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落实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加快贫困地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现灌溉水源、灌排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协调配套。切实加强贫困地区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继续推进贫困地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程。
(三)实施电力扶贫行动。加大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分布式电力设施发展,高质量完成2018年重点贫困县(市、区)农网改造升级建设任务,为2020年贫困地区全面实现小康供电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四)实施网络扶贫行动。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5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创新“互联网+”扶贫模式。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实现90%以上贫困村宽带网络覆盖。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推出资费优惠举措,鼓励企业开发有助于精准脱贫的移动应用软件、智能终端。(下转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