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用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辽宁日报 2019年03月03日

本报讯 记者高汉雷 张继驰报道 “只有什么事也不干的人才不会犯错误”,为消除干部畏难不前、怕错避责的消极情绪,鼓励干部勇于担当、敢为善为,营口市建立容错免责机制。

日前,营口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及法制部门起草形成《中共营口市委关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合理划定7个方面、9种情形的容错边界,明确具体程序、干部相关权利和保障机制,既坚持“严管”原则,又突出“厚爱”初衷,宽容干部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探索性失误”和因公之过、无心之失。

近年来,营口市委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对被举报但查无实据的干部,及时予以澄清、消除影响。一批确有工作实绩、群众拥护的干部没有因工作过失受牵累,而是走上重要领导岗位,不仅个人干劲倍增,更对干部队伍产生积极影响。

《办法》将用人实践升级为制度保障,在法律、法规、纪律没有明令禁止,符合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精神,没有谋取私利,没有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恶劣影响等前提下,对在改革创新、项目建设、优化环境、社会治理中大胆履职、大力推进过程中出现失误;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受不可抗力影响产生过错;为保护群众和公共利益,严格执法、大胆管理出现偏差;因事态紧急临机处置造成损失等情形,给予干部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考核考察“不戴有色眼镜”,评先评优“不一棍子打死”,选拔任用“一碗水端平”。

不以“过去时”计错,而以“现在时”“将来时”励行,改革中“呛水”的人不挨板子,干部轻装上阵。营口自上而下建立了2000多支团队,精准帮扶1549个项目和企业,遇难题敢拍板,遇梗阻敢动手,干部“在状态”成为营商环境的“硬核”。在2018年全省实绩考核中,营口位列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