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困难群众救助供养“提标扩面”

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和500元
辽宁日报 2019年03月01日

本报讯  记者杨丽娟报道  记者2月27日从大连市民政局获悉,2019年大连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扩大因病致贫家庭救助试点范围,多方面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018年,大连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90元和470元,同比增长2.99%和4.44%,全市6.7万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和620元,分别同比增长11.11%和34.7%;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80元,同比增长2.99%。全市1.24万城乡特困人员获得更多实惠,城乡低保标准位居全省前列。为进一步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大连市确定今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同比增长4.35%;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同比增长6.38%;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4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在所有低收入村实施因病致贫家庭救助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大连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因病致贫家庭救助试点工作,全面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推进脱贫攻坚的兜底保障,大连市将全面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序衔接,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同时,大连市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指标体系,试点探索统筹考虑收入、财产、支出等因素的综合认定办法,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