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越报道 乡村振兴,产业先行。为打造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我省日前出台《辽宁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鼓励乡镇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跨行政村发展“一乡一业”或“多村一业”,并将择优确定行政村和农业产业项目进行资金支持。这是记者2月25日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的消息。
《方案》明确,支持对象为全省(不含大连市)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村级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和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农事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不得与省农村综合改革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壮大村集体经济以奖代补资金扶持的薄弱村重复安排。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将支持不少于400个行政村,对每个行政村按照不低于80万元、不高于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市、县结合行政村农业产业项目资金需求自行确定。采取补助和贴息方式,鼓励各地优先使用贴息方式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项目。支持对象需具备产业发展基础,行政村必须是区域中心村或重点村。发展功能定位清晰,村域面积、人口规模、自然资源适当,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农业特色产业,对周边乡村具有辐射带动功能。
《方案》明确要打造七类强村。以巩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以减玉米、控水稻、增大豆、稳花生、粮改饲为重点,推进乡村种植业结构调整,打造高效经济作物强村;坚持新建与改造并举,促进棚室结构升级换代,抓好标准化设施蔬菜小区和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培育设施蔬菜强村;调整优化项目村水果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果品质量、产量及果农收入,建设高质高效果业强村;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养殖,推进以生猪和草食畜牧业为重点的畜牧业结构调整,建设畜牧养殖强村;建设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引导水产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打造水产养殖强村;利用林地资源优势,积极调整优化品种结构和产品结构,建设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开发强村;立足乡镇优势特色产业(产品),结合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