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云在光明网理论频道撰文认为,未来(2020年后),随着农村绝对贫困成为历史,农村生存性贫困将不再是我国农村贫困的主体特征,除了少部分特殊困难群体不可能依靠开发式扶贫来脱贫,需要更多保障性的政策支持以外,农村多数群体的致富则越来越多地需要依靠经济发展来拉动。也就是说,农村减贫工作除了仍然有少数所谓的特殊困难群体这样的扶贫目标以外,将不应该再有类似现在这样的“建档立卡”户扶贫目标。因此,未来农村减贫的总体战略需要调整,即由“扶贫”向“防止贫困发生”转化。
脱贫攻坚的成果是否可持续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个重要因素:一是脱贫人口不返贫,二是不出现大量的“新穷人”。二者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是否有一个有效的“防贫”机制。为此,需要在战略和政策层面调整我国长期以来的农村减贫战略,防止出现“一边生产穷人、一边扶持穷人”的局面。这一调整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随着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消除,相应的农村贫困治理的体制需要调整,需要从扶贫为主的治理机制向防贫为主的治理机制转变。
第二,2020年后农村减贫战略的重点应聚焦在贫困的产生机制上。从目前看,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缩小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差距以及开拓农民新的就业空间,特别是考虑培育全面的有利于贫困人群的市场机制,都是从长远上防止贫困发生的重要方面,也是未来农村减贫工作的关键所在。
第三,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缺失和义务教育质量低,尤其是师资质量问题是我国农村贫困再生产的重要缘由,应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山村幼儿园”建设和乡村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
第四,贫困人口的医疗可及性差是因病致贫的重要原因。贫困地区乡村基本卫生设施和卫生人员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已有农村医疗卫生政策效果的发挥。应将乡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生培养作为未来农村减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五,农村低保是防止贫困发生的重要机制,但目前低保存在瞄准偏离等问题,根本原因是“低保泛化”。2020年后应严格界定目标群体的标准,缩小覆盖面,提高支持强度,聚焦容易识别和争议很少的特殊困难群体,使其真正发挥兜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