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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也保证了我省县乡财政运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去年,全省76个设乡镇的县(市、区)都出台了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文件,且大部分县(市、区)的文件都是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制发,此举,有效促进了县乡财政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随着改革的深入,乡镇一级得到的转移支付补助也随之增多,乡镇负担逐步减轻。多数县(市、区)在界定财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过程中,主动承担了更大的支出比例和支出责任,乡镇教师人员工资等基本均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各地区还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对转移支付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加大对经济相对落后、财政自给能力弱的乡镇转移支付补助力度。
“增量返还、多干多得、后顾无忧”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得到广大基层、特别是乡镇一级的高度认可和支持。快速增长的乡镇财政收入,使我省乡村振兴的基础更加坚实,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得到更为有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