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精准服务 护航企业发展

辽宁日报 2019年02月20日

(上接第一版)落实《辽宁省“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并出台省级奖励政策。全力抓好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此外,我省还将通过政策引导,助力民企在“融”字上做文章。

认真落实《推进网信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工业软件,让企业“融合”新技术,提升生产效能。推广应用软件开发云、智能制造云、中小企业云,支持东网科技、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企业间信息联通、高效协作。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研发设备、技术,通过组织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推动行业共性技术攻关。计划利用3年时间支持10个左右园区打造企业融通特色载体,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共赢格局。

省公安厅:组织万名民警联万企

为给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近期,省公安厅在已出台系列便企惠民服务举措基础上,再推出辽宁省公安机关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16项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合规发展保驾护航。

重拳打击涉企犯罪。全省公安机关坚决扛起保护民营企业平安发展的职责,对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损害民营企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违法犯罪,以及针对民营企业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犯罪从快从重依法打击;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线索审慎立案,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准确区分个人、法人财产,严禁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资产,严禁“一律关停”等简单粗暴做法,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家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合法利益。

此外,全省公安机关还将组织开展“万名民警联万企”包扶民营企业发展活动,通过组织广大民警带着任务、带着责任、带着感情,走进民营企业、走进车间班组、走进职工中间,及时发现解决企业最急、最需、最盼的问题,为重点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切实做好民营企业 “服务员”。

省司法厅: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

省司法厅充分发挥重新组建后司法行政机关职责作用,先后召开两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并在省工商联、省工信厅建立联席会商机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12大类共34项具体措施,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环节努力为全省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支持、更高效的法律服务、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立法环节,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管理成本。在执法环节,强化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策审核三项制度,建立民营企业依法申请投诉的立即处理机制,对民营企业投诉举报的问题和提出的复议申请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和审查。

在法律服务环节和宣教环节,组织律师对全省民营企业开展全方位法律体检和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培训,在“12348”辽宁法网上开辟民营企业VIP专席,组织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及时为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据悉,目前省司法厅已在全省确定了37家民营企业作为联系点,部署开展补齐服务民营企业短板大调研,力争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上实现无缝对接。

省卫生健康委:力争到2020年全省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量和床位占比达到30%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活力,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全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共2.3万个,占医疗机构总数的65.26%。由社会资本举办医院达893家,社会办医床位占比达到27%。全省共批准设置二级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128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超过259亿元。

下一步,我省将不断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努力实现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力争到2020年,全省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量和床位占比达到30%。在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时,为社会资本办医留出发展空间,要求各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切实为社会办医“松绑”。

同时为了激励民营企业家作出更大贡献,我省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为民营企业家提供优质高效医疗服务,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接下来,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