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实策

辽宁日报 2019年02月19日

降低 生产经营成本

为降低用工成本,营口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培训并给予相应补贴,适应季节性用工特点的允许实施灵活的工时制度;降低用能成本,营口市允许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设受电设施,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用电定金;降低用地成本,符合产业政策优先支持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工业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降低物流成本,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以外费用一律不得收取;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缓解

融资难融资贵

为支持企业直接融资,营口市对首次发行上市、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营口、新三板挂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2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和鼓励金融业创新,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银行考核中的权重,保险机构通过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手段;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完善融资担保机制,推动市国有或国有控股担保公司纳入国家和省再担保体系,降低担保费率,担保费不超过2%;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尽快完善营口市“金小二”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银企对接、企业征信、股权融资等功能。

推动

产业转型升级

为助推创建品牌和转型升级,推进“品牌营口”建设,引导地方优势产业树立品牌意识,营口市对首次上规入库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助推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鼓励企业研究开发“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营口市对被评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为鼓励现有企业实施智能制造项目,营口市按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且按企业当年地方财政贡献额度最高60%的比例予以补助;加快构建人才保障机制,营口市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专业人才的培训费用给予补贴;加快开拓市场,企业在申请境外专利、商标注册和产品认证等予以90%的补助,参加境内、境外重点展会,展位费予以100%的补助;加快发展总部经济,营口市对在营新设总部或区域性总部的企业按实收资本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营造

公平竞争环境

为更大力度放宽市场准入,营口市对具备相应行业资质的企业参与政府主导重大建设项目,不得设置初始业绩门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领域;更大力度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在市县两级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要达到100%,90%以上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加强“诚信营口”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保护

经营者合法权益

营口市依法保护人身安全,增强企业家的安全感;依法保护财产权,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和处置涉案财物时,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依法保护自主经营权,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不得要求企业停工、停产或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实施检查;妥善处置涉法问题;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开展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服务,集中时间和力量妥善处置涉及企业用地、产权及补赔偿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

本报记者 张继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