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家法院和12名个人 获全国荣誉称号

辽宁日报 2019年02月16日

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 刘乐报道 2月15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84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99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其中,我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北镇市人民法院、彰武县人民法院等3家法院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孔祥政等4名同志获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王忠泽等8名同志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