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忠厚报道 2月15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就我省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严格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党的政治建设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一是要坚定政治信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站稳政治立场,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二是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要提高政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突出各级国家机关政治属性,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四是要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坚持和发扬斗争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学习贯彻,确保党的政治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我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要准确把握请示报告内容,严格规范程序,切实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