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蜂蜜事件” 处理结果公布

辽宁日报 2019年02月13日

据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 (记者张骁)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12日发布公告,披露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蜂蜜事件”的处罚结果,并责成所属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立即对涉事产品依法召回,对相关经销商按照合同承担责任,并对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经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266.1元。

北京同仁堂还通报了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责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向北京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振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公司总工程师田瑞华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