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2月8日电(记者岳德亮) 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布实施的《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每隔两年就要进行全面清理,“红头文件”过期作废。
《办法》指出,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