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在非公企业 设立纪检监察机构

辽宁日报 2019年02月01日

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从去年年末至今,朝阳市先后有朝阳商业城有限公司等32家非公企业设立了纪检监察机构,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涉企政策措施落实,实现监督体系的全覆盖。

据朝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非公企业中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将对企业内部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涉企服务单位及相关公职人员在政策执行、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吃拿卡要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

朝阳市纪委监委的相关方案明确,设有党组织的非公企业设立纪检监察部,规模较小的企业设纪检监察员,无党组织的企业设置监督员。方案规定,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要把纪检监察机构列为成员单位,加强对非公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研究解决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据了解,朝阳市纪委监委将协调有关部门,引导企业出资人支持企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同时,建立向企业选派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和指导员制度;建立健全联系非公企业出资人特别是非党员出资人的工作机制,经常听取出资人有关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对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对推动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有疑虑的及时进行解疑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