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督查的正向激励效应

辽宁日报 2019年02月01日

司成刚

去年年末,国务院办公厅连续两次发文,先是对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130个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公布;后是完善督查措施,新增总结和推广地方经验的内容,突出了督查的正向激励效应。

这种将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统一的“双向督查”,把督查当作抓落实的手段,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了工作扎实推进,让人耳目一新。

不可否认,最初的督查多是单向的,是从抓问题开始,到解决问题并问责结束。虽然促进了工作落实,但也存在缺憾。一是容易造成基层紧张不安,产生过关思想,或藏着掖着,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二是即使督对了、查准了,并立行立改,也多是就事论事,缺乏对面上工作的指导意义等。

“双向督查”激励机制,是在充分体察和理解下情中总结出来的。“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困难多、任务重,又直面群众。如果督查不看成绩、只挑毛病,就易伤害基层干部的心,得到事倍功半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基层干部工作在一线,出实招、办实事,创造出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如果实施“双向督查”,在抓问题、搞整改的同时,想基层所想,将那些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出来,推广开去,不仅对当地是肯定、是激励,还能起到“墙内开花墙外红”的多重效应。

要放大督查的正向激励效应,就不能只在工作方法上修修补补,而应像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说的那样,先来个思想观念大提升,要放下“钦差大臣”的架子,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与基层同志想到一起、干在一块。要在督查体制、内容、考评上做出调整,加大正向激励的分量,以奖代补,用“真金白银”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同时,也对督查人员提出了新要求,只会抓问题整改远远不够,要学会“两手抓”,而且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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