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公版书”

辽宁日报 2019年01月28日

戴建华

所谓“公版书”,指的是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去世后50年,比如朱自清先生于1948年8月12日遽归道山,他的著作权保护期截止到1998年8月12日。同年9月三联书店出版了朱先生的《经典常谈》,自此之后,坊间各种《经典常谈》的版本即如雨后春笋。初步统计,有二十多个本子,被纳入各种丛书里,《经典常谈》现在俨然“经典”了。

作者逝世半个多世纪以后,著作还能畅销,当然说明著作有生命力。可是,换个角度思考,一本通俗作品,数十年后还没有合适的替代产品,这本身也是对现代学者的一种批评。

朱自清先生的挚友叶圣陶先生在《读〈经典常谈〉》(1943年)一文中这样介绍《经典常谈》,“是一些古书的‘切实而浅明的白话文导言’。谁要知道某书是什么,他就告诉你个什么,看了这本书当然不就是变了古书,可是古书的来历,其中的大要,历来对该书有什么问题,直到现在为止,对于该书研究到什么程度,都可以有个简明的概念。学生如果自己在一大堆参考书里去摸索,费力甚多,所得未必会这么简明。因这本书的导引,去接触古书,就像预先看熟了地图跟地理志,虽然得到的是个新地方,却也能头头是道。”

从叶先生的话里,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印象。一、《经典常谈》是古书的“切实而简明的导言”;二、叶先生说的“直到现在为止”的“现在”,是七十多年前的“现在”,现在也未必合用了;三、这本书的作用是“导引”,引导读者去“接触古书”。现代人看了《经典常谈》,以为耳食,满足于一知半解,不再去读古书原著,恐怕为数很不少。那么,朱先生写这本书的初衷也就很难实现了。也就是说,古书光看“导言”是不够的,正如看电影,仅看情节说明不成,还要亲眼看银幕。说得更直接些,我们可以用《经典常谈》做导游,但不能让《经典常谈》代替我们的思想。

例如,《经典常谈》这样介绍《史记》:

《史记》体例有五:十二本纪,记帝王政绩,是编年的;十表,以分年略记世代为主;八书,记典章制度的沿革;三十世家,记侯国世代存亡;七十列传,类记各方面人物。史家称为“纪传体”,因为“纪传”是最重要的部分。古史不是断片的杂记,就是顺按年月的纂录;自出机杼,创立规模,以驾驭去取各种史料的,从《史记》开始。司马迁的确能够贯穿经传,整齐百家杂语,成一家言。他明白“整齐”的必要,并知道怎样去“整齐”:这实在是创作,是以述为作。

文字是真漂亮。但是,除了一般性的介绍,有些话,不读《史记》或《史记》选本是看不明白或难以深入体会的。

傅斯年先生去世也有60多年了。他的六卷本文集,现在有中华书局版、上海古籍版,本来很好了,因为傅先生的文集很专业,对于编辑技术要求很高。现在又有上海三联版,如果不是从繁荣学术出发,就是因为可以不付稿费,节约成本,那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有些书早就成了公版,如王国维先生的《人间词话》。如果对这本“经典”之作展开研究,各出机杼,进行校注、笺释、疏证、汇评,那当然是很好的。不过,一般性的翻印,甚至粗制滥造,就大煞风景了。

坊间流传这样的话,如果出版社没钱了,就去印《红楼梦》。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吧?

学术当然需要传承,但也需要或更需要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