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之患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我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系列报道之七
辽宁日报 2019年01月24日

本报记者  王  坤  侯永锋

“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看似纤微,却直接关乎民心向背。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发展好、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工作机制,从扶贫、民生、扫黑除恶三个领域入手开展工作,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45个,处理753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案件654件,移送司法机关42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15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36人。

攥指成拳 推动力量有效整合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

省监委组建后,省纪委监委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就是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把基层的问题解决在基层。省纪委监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推动力量有效整合,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做到精准发力、精确处置。

这是攥紧拳头,形成基层反腐强大合力的有力举措。省纪委监委采取派驻纪检组与派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与乡镇纪委、乡镇纪委与乡镇纪委联合等方式,成立431个纪检监察“协作区”,整合力量5300余人。同时,全省基本配齐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全省共聘任村级监督员2.2万余名,把监督触角向村级延伸,有效实现监督全覆盖。

这是精准发力,回应广大群众关切的实际行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下沉监督力量,聚焦涉农、扶贫、社保等民生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去发现问题、倾听民意,开展精准监督检查,对基层办事不公开、不公平、优亲厚友,党员干部侵占集体资产、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涉黑涉恶等腐败侵害群众利益等重点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通报。

丹东东港市某村书记孙玉声和该村委会委员肖明功在协助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过程中,擅自扩大危房改造贫困户上报范围,将不符合政策的村民上报,二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于寺镇他本改村书记初崇全、村主任李志挪用专项扶贫养羊资金用于村集体公共开支,闲置部分专项扶贫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全省各县区和镇街还坚持把专项检查作为发现问题的主要抓手,采取县区组织统一开展与镇街自行开展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进行专项检查。2018年年初以来,全省各县区共组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专项检查77项,发现问题线索18235个,立案597件,处分775人,组织处理940人,移交司法46人。

一个个不断创新的机制,一项项日趋完善的制度,都是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8年,全省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550件、处分16817人、移送司法机关582人,分别增长20.6%、10.1%、109%,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910件,处分2118人。(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