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营口有礼日”

辽宁日报 2019年01月22日

本报讯 记者徐鑫报道 为打造“营口有礼”城市名片,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自2019年起,将每年9月1日设立为“营口有礼日”。

开展“营口有礼”主题活动,是营口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决策,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力抓手,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营口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丰润道德滋养的重要载体,对于团结凝聚全市力量,共同打造文明、和谐、美丽、包容、温暖的“有礼”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营口有礼日”的决定,是推动“营口有礼”主题活动向常态化、长效化、纵深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抓住“营口有礼日”这个时间节点,紧紧围绕“营口有礼”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窗口、进企业、进网络、进旅游、进交通、进乡村社区、进公共场所等十项行动,营口将集中策划和开展好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充分调动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营口有礼”入脑入心。通过组织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刊播公益广告、制发宣传图册、策划专题活动等形式广泛进行舆论宣传教育,选树主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营口有礼、从我做起”的浓厚氛围,推动“营口有礼”主题活动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