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发力 破解日常监督难题

辽宁日报 2019年01月21日

(上接第一版)发现该校落实整改责任不认真、梳理问题不全面的问题。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立即约谈该高校负责人,要求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过去日常监督难就难在办法单一,有一种老虎吃天、无从下口的感觉。”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宫良学说,“《办法》明确了跟踪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办理、协调联动以及评估问效五项工作机制,使开展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有了抓手。”

大连市纪委监委持续用力推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他们把“问题整改要见底、长效机制要建立、各项工作要上台阶”作为常态化整改阶段的目标要求,坚持以“当下改”的深度持续跟踪督办,严肃查处一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形成强力震慑。同时,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按制度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

强化落实,多措并举。大连市的做法,是我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提高监督实效的一个缩影。

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组制定巡视整改日常监督配套实施方案及工作台账,紧盯关键节点,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综合运用方式方法,推进实施。

针对中央及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结合国企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腐败案件,省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和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督促协助省国资委党委召开国企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开展整改。省国资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会同省委组织部出台了《辽宁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推进《关于在省属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落实,着力解决个别企业领导人员利用企业管理存在监督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的漏洞,“钻空子”“打擦边球”,从中牟取个人利益问题。

既落实“当下改”的具体举措,又注重“长久治”的制度安排,努力形成长效管用的机制。锦州、铁岭、盘锦、葫芦岛等市以及省民政厅等部门,结合地区和单位实际,同步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实现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动,把监督压到底、抓到位。

抓早抓小 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

为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日常监督主体责任,2018年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出台《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办法》,设计有效载体,明确了9方面监督内容和提醒谈话等多种处理方式,每季度对省级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推动“红脸出汗”常态化、制度化。同时,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形成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的监督。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开展谈话、约谈2.5万余人次。

在抚顺,通过建立月工作台账,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工作。尤其是在线索来源方面,抚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各级党组织建立协调机制,既保证党组织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有米下锅,也实现了线索输出单位能够有效跟踪监督。2018年以来,抚顺各级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725人,其中谈话提醒76人,限期整改9人,纠正、责令停止错误行为7人。

在辽阳,市委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暂行办法》,健全规范开展廉政、提醒、诫勉、告诫和处分后的“五种谈话”。2018年以来,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共开展党内谈话91人次,市县两级党政班子共谈话3121人次,其中提醒谈话2181人次,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谈话940人次,切实做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与被反映人面对面询问交流、了解情况、提醒教育,让党员干部及时接受监督,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6456人次,分别占63.3%、30%、3.2%、3.5%,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数增长80.4%。

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探索细化日常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链条,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形成接续协同效应,凸显监督效能,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