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晓华报道 1月14日,记者从丹东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18年,丹东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率95.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均在全省名列前茅。丹东10处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8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均值达到国家“十三五”水质考核目标和相应地表水功能区水质标准。
近年来,丹东市上下在生态保护上下的功夫很多,特别是去年以来,丹东市以解决大气、水、土壤重点领域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力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
去年年初以来,丹东以治水、治气、治土为重点,不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20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建立水污染企业黄红牌公示制度,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200余台。加大涉气污染源、扬尘污染等大气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划定低排放控制区,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日常监管,完成两个雾霾监测对照站建设并联网运行,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监控企业开展监测。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各地不断加强属地管理和源头控制,各级环保部门不定期巡查。摸索经验治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协助国资化纤公司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市上下严防死守,防管结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以规划环评为先导,强化污染源头控制,严把环境准入关。2018年,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63个。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立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完成13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建立执法人员及抽查对象名录库,公开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推广使用环境执法智能一体化建设项目,传输执法记录537条,入库污染源790家,提升环保系统办公、执法效率和透明度。开展环境行政处罚和涉企执法检查自查和监督检查,依法科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开展公安环保联动执法150余次,对163起环境案件进行行政处罚。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格实行总量控制,推进实施排污许可制。对未按时完成减排项目的重点企业负责人和减排不力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制定排污许可证核发流程,明确核发权限,帮助重点难点企业解决问题,督促按期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目前,全市完成减排项目9个,核发排污许可证90余家。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435条河流全部设立河长。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去年,刘家河镇被评为第一批省级特色乡镇,毛甸子镇、大西岔镇、通远堡镇被评为省级生态乡镇,宏天村等25个村被评为省级生态村,乡村绿色发展呈现可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