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行装 凝聚强大反腐合力

——我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系列报道之一
辽宁日报 2019年01月14日

本报记者 侯永锋 王 坤

编者按 2018年是全省各级纪委与新组建的监委全面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具体安排,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即日起,本报陆续刊发系列报道,反映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2018年2月7日,丹东凤城市妇幼保健院财务科长兼会计卞某因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这是凤城市纪委监委成立后打的第一个漂亮仗,也是我省成功办结的首例留置案。丹东是全国首个整建制完成县级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地区,此案正好发生在改革的关键时刻,高质高效办理,成为深化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试金石”。

刚刚过去的2018年,按照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织紧织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位一体”监督网。

重整行装再出发,打造坚强的反腐铁军,凝聚强大合力,改革成效日益显现。

勇于担当 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排头兵”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打响了改革的“发令枪”。

勇挑重担、敢于担当,上下联动、整体发力。我省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精准“施工”,全面对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时间表”“路线图”,整合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工作力量,初步建立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从丹东试点“一枝独秀”到全省“满园春色”,我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如期组建,依法行使监察职权,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省监察对象由50余万人增加到100余万人。

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我省推动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高校、企业和基层延伸——

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方式,省、市两级实现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县级综合派驻改革有序推进,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赋予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监察职能和部分监察权限,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调整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成立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统筹谋划县级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督导考核力度。(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