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近日,省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认定评审会议审议通过了各地推荐的周玉祥、刘成志、陈尚利、张文强、丁长仁、曲绍花、王忠东、刘洋、张孔祥、杨玉成、曲绍波、葛峰、王佰明、李永恩、汪庆池、牛红生共计16名拟提请省委、省政府第十八次命名表彰“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人选。根据见义勇为表彰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对16名“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予以公示。
1.周玉祥,男,满族,31岁,中共党员,系经营沈阳圣威门窗生意的个体工商户。2016年5月20日,周玉祥同志途经北一路某小区时发现三楼失火,他不顾个人安危,徒手从外墙攀爬到三楼阳台,将困在浓烟大火房间内的2名儿童成功救出。
2.刘成志,男,汉族,62岁,中共党员,法库县叶茂台镇西头台子村村民。2014年3月15日,刘成志同志发现村庄附近的北山突发火灾,他在组织人员扑救山火过程中身负重伤,全身85%深二度烧伤,中度吸入性损伤,双手手指截除,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挽回了村集体巨大经济损失。
3.陈尚利,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牺牲前系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集体村村民。2015年7月30日,陈尚利同志为营救落水村民不幸遇难。
4.张文强,男,汉族,36岁,庄河市塔岭镇石岭村万台屯村民。2016年3月24日,张文强勇斗在大庭广众之下持刀行凶的犯罪嫌疑人,成功避免了一起恶性杀人案件的发生。
5.丁长仁,男,汉族,67岁,庄河市仙人洞镇马道口村下冰峪屯村民。
6.曲绍花,女,汉族,66岁,系丁长仁同志的妻子(二人系共同见义勇为)。
2017年8月4日凌晨,庄河市仙人洞镇发生多年不遇的特大洪灾。丁长仁、曲绍花老两口发现险情后,顾不上转移自家赖以生存的近百只羊,冒着齐腰深的洪水示警帮助全村7户18人转移到高地脱险,而自家的羊群却被无情的洪水冲得无影无踪。
7.刘洋,男,汉族,23岁,中共党员,复员军人,见义勇为时系大连星海渔港酒店保安员。2016年7月2日,刘洋同志发现2人在海中游泳时突遭狂风巨浪袭击遇险,他在专业救援队都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涉险下海,几经周折终将2人救上岸边。
8.王忠东,男,满族,49岁,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现为大连市旅顺口区洞庭街居民。2017年9月16日,王忠东同志勇救一名正在被精神病人挥刀刺杀的老人,搏斗中王忠东同志勇敢地用手臂挡住继续刺向老人的尖刀,最终带伤成功将精神病人制服交给警方。
9.张孔祥,男,汉族,66岁,中共党员,复员军人,营口市站前区振华社区居民,系在辽河从事旅游快艇运营生意的个体工商户。近20年来,张孔祥同志多次不顾个人安危下水救人,先后在辽河搭救落水者60多人;洪灾来临时他一人一艇成功解救被困群众500余人,挽回国家财产损失近百万元;2015至2016年期间,张孔祥同志又5次在辽河中英勇救人,有8人成功获救。
10.杨玉成,男,汉族,47岁,系经营大石桥市高坎镇阳光台球厅的个体工商业者。
11.邢绍波,男,汉族,51岁,系经营大石桥市高坎镇利英物业的个体工商业者(二人系共同见义勇为)。
2015年9月26日,杨玉成、邢绍波二人勇斗当街持刀行凶杀人犯罪嫌疑人,避免了一起可能杀死4人的恶性刑事案件。杨玉成同志2016年4月28日还协助警方抓获一名网上通缉逃犯,邢绍波同志2016年数次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
12.葛峰,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建昌县委办公室机关干部。2017年5月3日凌晨,葛峰同志勇斗持械到邻居家行窃的犯罪嫌疑人,成功将其制伏后交给了警方。
13.王佰明,男,满族,37岁,河北省承德市宽城县东川乡东尖山村村民,见义勇为时在建昌县白狼山保护区馨泉山庄务工。
14.李永恩,男,汉族,69岁,建昌县牤牛营子乡西沟村村民,现在建昌县白狼山保护区馨泉山庄务工(二人系共同见义勇为)。
2016年8月2日下午,李永恩同志发现并尝试营救在白狼山保护区落水的2名少年未果后,王佰明不顾个人安危,多次潜入深水区终将2名少年成功救出。
15.汪庆池,男,满族,59岁,绥中县网户乡河东村村民。2016年7月8日上午,汪庆池同志勇斗正在持刀对2名妇女行凶的犯罪嫌疑人,搏斗中汪庆池胸部受伤流血不止,仍牢牢抓住行凶人不放,成功避免了一起可能杀死2人的恶性刑事案件,为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赢得了宝贵时间。
16.牛红生,男,汉族,41岁,中共党员,辽河油田公司欢喜岭采油厂采油作业三区301队队长。2017年7月7日下午,牛红生同志在雨后巡井途中偶遇一台汽车翻落路边深渠,他不顾个人安危,带头跳入芦苇根与水草相互缠绕、淤泥遍布、水流湍急的深渠中,在同事的配合下成功将3名困在水下车内的遇险者解救出来。
上述人选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公示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实名致电等方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辽宁省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认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联系电话:024-23239205。传真:024-23239201。
辽宁省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认定评审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