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海林
1月2日,刘丕琦特意起了个大早,在出门开会前来到马栏河支流南岔沟河“过”一遍。作为大连市甘井子区岔鞍村的村级河长,他对流经村里的5条河和24处水塘都了然于心。经过元旦小长假,他担心南岔沟河因为临近主路段会产生新垃圾。“河长不只是身份,更多的是责任。”刘丕琦说。
在我省,像刘丕琦这样的村级河长就有1.37万余人。目前,依托我省建立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2.1万余名各级河长成为绿水清流的守护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确定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方略,我省积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水治理放在突出位置,并确定了水源地保护、重污染河流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湾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治理等几大攻坚方向。
谋定疾行,以河长制为牵引推进“河长治”,制度保障尤为关键。
2017年2月,在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印发后仅3个月,《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关于建立辽宁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辽宁省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十余个重要文件陆续出台,我省河长制湖长制目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考核体系基本建立。
辽宁人均淡水资源仅769立方米,为全国的1/3。保护水资源,提高水利用率,对辽宁振兴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因而,把河长制落到实处,事关破解辽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水生态短板。
两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筹谋划、高位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主动担当、攻坚克难,狠抓河长制落实,全面开展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较好地实现了“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工作目标。
一方面,我省在2017年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的基础上,将河长体系向基层延伸,完善建立村级河长体系,截至去年5月31日,全面建立起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建立了明晰的责任体系。另一方面,扩大了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范围,在原来全省3536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4个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792座水库和189座水电站的基础上,又将7295条流域面积小于10平方公里有管理保护任务的微小沟渠、393个常年水面面积小于1平方公里的微小湖塘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基本实现了河湖、水库、水电站全覆盖。
2018年,我省围绕《辽宁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确定的25项重点任务,开展40项具体工作,有效实现了河长制湖长制落地生根、河湖管理保护初见成效的目标。
通过落实河长制,开展水治理和生态保护,省内不少地方收获了“生态环境产出经济效益”的成果。
过去,岔鞍村是出了名的穷地方儿,耕地少,沟岔多,河道落差大。为改变现状,村里修建塘坝蓄水,对村内排污企业进行整治,实施居民垃圾分类,做好山水文章,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产业,先后建起40余家农家乐、民宿,日接待游客最高可达2万人。(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