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波报道 1月4日,沈阳市法库县19个乡镇街道的党委书记与法库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进行对接,建立人民法庭与乡(镇)街、村(居)委会日常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乡村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由家庭和邻里矛盾为主,逐渐转变为以土地承包权、假冒伪劣农资、土地征收等经济纠纷为主。为了适应新变化,法库县人民法院以农村土地承包权、环境资源犯罪、破坏农业生产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等当前农村较为典型的矛盾纠纷为着力点和切入点,主动与乡村地区基层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对接,完善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接建立日常沟通协作机制,依法支持相关行政部门履行职责,提升乡村法治化治理水平。
为了做好司法服务,法库县人民法院还结合农村实际加大了涉农案件司法保护力度、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力度与巡回审判服务力度,着力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乡村信用体系建设,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