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在护理假期间也享受生育津贴

辽宁日报 2019年01月10日

本报记者 徐铁英

1月7日,沈阳的刘先生来电咨询,妻子即将生产,自己护理假期间能否享受生育津贴?为此,记者向省医保局进行了咨询,相关部门解答说,按照国家规定,男职工在护理假期间也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保险规定适用于我省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生育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参保个人不需要负担。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规定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可按规定领取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包括从怀孕到生育期间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费用,生育津贴(产假工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男职工在护理假期间也可享受生育津贴。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以沈阳市为例,未就业配偶正常产按1500元(剖宫产2000元)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病历资料及医疗费收据原件和男职工医疗保险卡复印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由于我省生育保险实行实际统筹,各地生育保险政策和办理要件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有相关需求的参保职工可咨询单位或单位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