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 (记者张泉)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自主权的重要意义,制定政策落实的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相关工作要在2019年2月底前完成。
通知明确,对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出台的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有关政策,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现行的科研项目、科研资金、科研人员以及因公临时出国等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与新出台政策精神不符的规定要进行清理和修改。各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智库以及其他承担科研任务的单位要按照上述原则修订和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和制度。
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已出台法规文件中相关规定的衔接,明确科研人员兼职的操作办法,科研人员获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具体办法,科技成果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程序,以及有关项目经费的细化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