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笑梅报道 1月3日,全省县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沈阳举行。会议对全省县级机构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作出说明。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陆治原出席会议并讲话。
方案明确了县级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提出要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同时,在设置“必设机构”对应省市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的基础上,为紧贴基层实际、突出县域特色,方案还提出各县(市、区)可设置“自选机构”,包括在机构限额内设置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的机构,并加大对职能相近、联系紧密机构的统筹设置和整合力度,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准确把握县级机构改革的目标要求,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保证县级主要机构设置与省市上下对应,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要坚持分类设置机构和差异化配置职能。要因地制宜、突出特点设置机构。要加大机构职能整合归并力度,确保实现协同、优化、高效。要统筹推进其他各领域改革。
会议强调,全省各县(市、区)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具体安排上来。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倒排工期、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县级机构改革高质量、高效率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