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长岭检察机关帮农民工讨薪

辽宁日报 2019年01月03日

本报讯 新年前,在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家住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的农民工老苏拿到了承包商拖欠自己3年的2万多元工资。

2015年7月至11月,老苏为弓长岭区孟某某承包的沈阳某小区2号楼室内墙体刮大白,但工资款却迟迟拿不到,老苏多次向孟某某索要未果。老苏找到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希望支持其讨薪。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后,派专人办理。经调查取证,区检察院向区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区法院受理此案并立即找到孟某某。经调解,孟某某支付了拖欠老苏的工资。

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广开思路,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祝以忱 本报记者 郑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