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 刘乐报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行使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截至12月25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黑恶犯罪案件787件217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588件1663人,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这是记者在12月28日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检察机关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办案的主攻方向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移送责任制度,对近3年来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集中排查;及时与监察委密切配合,将收集的涉“保护伞”线索移送监察委办理;安排专人负责涉“保护伞”线索的管理,确保案件线索的保密需要和归口管理。对于进入检察环节的涉“保护伞”案件,坚持快捕快诉,严格依法办理,确保办案质效。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保护伞”案件22件23人,其中涉黑“保护伞”12件12人,涉恶“保护伞”10件11人。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制发235份检察建议,包括建议公安机关完善证据、深挖犯罪,建议人民法院发现纠正虚假民事诉讼,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建议被害人所在单位提高防范措施等,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