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辽宁日报 2018年12月24日

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中长资辽合字[2018]226号),华夏银行将其对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长城资产。现华夏银行与长城资产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相关义务人,并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相关义务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长城资产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