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法治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

辽宁日报 2018年12月21日

(上接第一版)通过制度建设,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法治化,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在前不久省司法厅召开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林志敏对部分企业家提出的“不能让守法的民营企业变成弱者”印象深刻。他说,从企业家的谈话中,能够感受到民营企业家对平等保护、公正执法的热切期盼。为此,省司法厅已将为民营企业合法经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现已制定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12个方面具体措施;组织2518名律师,对全省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积极开展“法律进民营企业”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律师大讲堂,提高企业家法治观念,增强法律维权意识。同时,正在积极研究起草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意见。

此外,针对座谈会上部分企业家呼吁的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减少管理、强化服务,林志敏表示,法治的重要特征就是公开透明、稳定且可预期。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要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上或法治之外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