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疗机构将主动 向患者提供处方

辽宁日报 2018年12月16日

据新华社成都12月15日电 在成都市,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这是记者15日从成都市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中获悉的。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同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统筹推进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允许慢性病患者持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等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