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三项制度

抚顺县夯实脱贫攻坚成果

辽宁日报 2018年12月14日

本报讯 今年以来,抚顺县建立起三级包保、资金保障、试行奖罚激励三项制度,把人力、物力、财力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形成了大扶贫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建立三级包保制度。抚顺县委将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县、乡、村三级书记包保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成员分片包乡、联村帮户、结对帮扶制度,实现所有贫困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全覆盖。

健全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县财政扶贫资金增长保障机制,对新增扶贫产业和扶贫项目进行奖补。继续推行3年投资1个亿到城郊特色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设立精准健康扶贫专项基金,为贫困人口健康体检、重大疾病兜底、慢病投药给予救助。整合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

试行奖罚激励制度,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考评结果纳入各党委、政府和县直单位绩效考评,并建立三个一律问责机制。每年选树一批县级脱贫先进典型、帮扶先进典型、扶贫系统先进典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功案例,择优推荐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等候选人。

王靖巍 本报记者 崔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