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开展的公开募捐活动

民政部明确管辖原则

辽宁日报 2018年12月14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罗争光) 民政部13日发布消息,日前已印发《公开募捐违法案件管辖规定(试行)》,对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以外的组织以及个人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管辖原则进行了明确。

规定明确,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公开募捐活动中发生的违法案件,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案件,由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

与此同时,对于社会组织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案件,规定按照不同情形明确了地方民政部门的管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