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薄弱环节 破解“成长烦恼”

辽宁日报 2018年12月13日

(上接第二版)

《意见》还明确,要提高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效率。省、市、县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将一般性经营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5个工作日内。同时强调要加快诚信政府建设,对政府拖欠工程款、未及时供地、优惠政策不兑现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降低成本 减轻企业负担助其轻装上阵

帮企业降低成本,《意见》明确,要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物流成本。

《意见》指出,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缴纳。同时充分运用现代手段,增进民营企业办税便利,并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各级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意见》对民营企业在社保、用地等方面仍给予了实质性的支持。包括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社会保险费进行集中清缴,工业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差额。

在通关方面,《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降低一半以上,综合通关成本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注入动能 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资金问题一直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此次《意见》从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强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体系建设、努力化解流动性风险、优化金融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我省明确,要有效发挥政府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功能,支持民营企业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并加大力度支持服务民营企业上市发展。同时,我省要改革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机制,提高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银行考核中的权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新增信贷资源重点投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

为增加民营企业信贷规模,缓解成长型企业的资金压力。我省将协调银行机构对市场前景好、经营诚信好但暂时有困难的民营企业不抽贷、不断贷等。

《意见》还针对民营企业的痛点精准施策,提出扩大民营企业融资担保、设立上市公司纾困基金等措施,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为民营企业提供支持。

助力创新 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意见》明确,要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品牌转型升级,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构建民营经济人才服务机制等5个方面支持政策,助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

《意见》强调,要引导民营企业树立品牌意识,积极申请专利、注册商标。鼓励“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对于在创建品牌、转型升级方面成效显著的民营企业,省政府将予以奖励。

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预留中小微民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给中小企业提供市场机遇。

人才方面,“兴辽英才”计划将向民营企业适当倾斜,民营企业引进的各层次人才,享受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同等政策,并鼓励人才(团队)到民营经济领域实现其科技成果转化。

在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方面,我省将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与江苏、北京、上海等地对口经贸合作,组织民营企业与央企对接、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等。

维护权益 增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安全感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妥善处置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涉法问题是此次《意见》中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核心。

我省明确要清理有违平等保护民营经济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利和企业家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增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安全感。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还从强化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强化政策法规落实、营造浓厚氛围3个方面来保障政策落地生根。

据介绍,省政府将成立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同时建立全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政策掷地有声,支持我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