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辽宁日报 2018年12月11日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签订的编号为2018华融连资转字第1号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女士(东方) 联系电话:0451-82282783

联系人:陈女士(华融) 联系电话:0411-8370386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18年12月11日

公告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