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观念深化改革打造最优环境

——一论加快民营企业发展
辽宁日报 2018年12月10日

本报评论员

“只要打开一扇窗,屋子里便能洒满阳光。”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为民营企业打开的那扇窗。明媚的阳光,将使他们更加灿烂、愈发茁壮。

市场经济,生产要素如水,在“无形之手”的引导下进行着“趋利性”流动。而人、财、物往哪里去,以体制机制、政策法规、行政效能及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为主要内容的软环境,是影响其走向的重要“河道”。只有环境优渥,才会有更多的优秀民营企业生发于辽宁、落户于辽宁、扎根于辽宁、奉献于辽宁。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环境问题。总书记在辽宁忠旺集团考察时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强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我们务必牢记嘱托、深入学习,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的实际行动、具体举措。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要求部署,建立了一套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实施了一系列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打出了一揽子利企便民的政策“组合拳”,整治了一批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营商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然而,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受计划经济进入较早、退出较晚的影响,目前,在我省少数干部中“官本位”的遗迹犹存、遗痕犹在,具体表现在契约精神缺失、法治观念淡薄、干预经济过多、服务意识不强。政务失信、“清”而不“亲”,衙门作风、官僚主义,各种各样的“卷帘门”“旋转门”“玻璃门”,都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都说明,优化营商环境任重而道远,绝不能有“松松劲儿”“歇歇脚儿”的心理,必须坚持不懈、久久为功。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环境的优化,首先要有观念的转变。民营经济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跳出“一亩三分地”,抛开“部门利益观”,站在事关辽宁振兴全局、事关辽宁长远发展的高度,去看待壮大民营经济的极端重要性。要破除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树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发展理念;破除传统的思维惯性和思维定式,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念;破除管理型理念,树立服务型理念。(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