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