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职责使命 守护一方平安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暨“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表彰大会侧记
辽宁日报 2018年12月06日

本报记者 侯永锋 刘 乐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12月4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在辽宁人民会堂,我省政法干警组成的方队向宪法庄严宣誓。当天,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暨“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表彰大会在这里举行。

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举办的这场盛典,旨在表彰为了人民幸福、社会公正,在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中付出辛劳和汗水,甚至献出宝贵生命的政法干警。

受表彰的200名“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名“辽宁好人· 最美人物”,在各自的岗位上默默耕耘,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把忠诚融进血液,把人民放在心中”的真正内涵。

“脱下军装,披挂警蓝,从此他把家安在社区12载;披星戴月,风雨兼程,他和辖区群众共建平安。”扎根社区12年,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分局汤岗子派出所社区民警李华瑞为群众和辖区单位办好事2000余件,被群众称为“好人警官”。

“作为一名普通法官,人民群众满意是对我最好的褒奖,把每一个案件审理好是我的天职。”被群众称为“天平守护者,群众贴心人”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主任夏明宇,自1990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扎根基层一线,把初心和使命熔铸进天平的砝码,用忠诚和担当诠释公正的力量。

“也许生命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要和死神赛跑,把一天当成一年过,只要活着,我就要在岗位上,把工作做好!”生前任省女子监狱一监区监区长的张晓兵,在发现自己身患癌症后,毅然选择向单位隐瞒病情,继续顽强工作。

一个又一个获奖人物,用忠诚守护着初心,守护着一心为民的不变情怀。“站起来是把伞,俯下身是头牛”,是人民群众赋予他们最崇高的褒奖!

恪尽职守,不忘初心。走上领奖台,只是新的起点。正如李华瑞所说:“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一如既往地把每件小事做到老百姓的心坎里,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平安和幸福!”

言为心声,化为一个词:忠诚!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高质量发展和为平安辽宁建设保驾护航,这也正是全省14万名政法干警共同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