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措施规范休闲渔业船舶管理

辽宁日报 2018年12月06日

本报讯  记者吕丽报道  大连市为进一步促进休闲渔业产业健康发展,规范休闲渔业船舶管理,今年出台了《大连市休闲渔业船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将休闲渔业活动的范围界定为:水上垂钓体验和渔业观光等活动。要求“休闲渔业活动必须由法人单位统一组织开展、公司化运营,个体渔船不得从事”。对申请从事休闲渔业活动的渔船入行门槛提出要求,鼓励采用新型节能、环保材料的船舶,原则上不低于6米,船型、结构、性能需符合渔船检验机构对休闲渔船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和一般的生产性或辅助生产性渔船营运要求不同,休闲渔船必须在休闲渔业活动海域或批准划定的公共海域内活动。《办法》提出:区县(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休闲渔业活动区域,商请海事部门同意后,通报公安边防部门对外发布。作业区域需避开商船主要航路、锚地水域及习惯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