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发放5800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

辽宁日报 2018年12月05日

本报讯 记者严佩鑫报道 12月4日,记者获悉,辽阳市财政已筹集资金5800万元,加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城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资金投入,用于向辽阳5.4万名奖扶对象和5000名特扶对象发放扶助资金。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针对辽阳农村只有1个子女或2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在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的每人每年给予960元的奖励扶助金;城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是针对辽阳城乡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孩子且孩子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和收养的夫妻,残疾等级3级以上的,女方年满49周岁,伤残每人每年给予5760元、死亡每人每年给予7320元的特别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