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加强备案审查

辽宁日报 2018年12月04日

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12月3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今年截至11月底,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0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于11月试运行,明年将启动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调研论证工作。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过程中,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普遍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突出对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事项范围和审批、许可等方面权限设置进行重点审查,为各项改革决策提供制度支撑。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今年11月起进入试运行阶段。各报备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实现电子报备、网上接收。

据了解,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对规范性文件存在的不合法或者不适当情形,积极予以督促纠正。明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大审查力度,对政府规章予以重点审查,并开展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调研论证工作,推进备案审查的制度化建设。同时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平台向下延伸,指导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