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调整行政职权521项

辽宁日报 2018年12月03日

(上接第一版)2018年,我省将持续简政放权列为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省委编办对省直部门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对标先进省份,提出了调整规范省直部门行政职权的意见。

此次调整规范省直部门行政职权,做到了能减尽减,对设定依据已废止的行政职权,一律取消。能放尽放,对市县有能力承接的职权,如设定依据未明确必须省级行使,一律下放。能合尽合,对同一部门职权类型相同、行政行为相近的行政职权,着眼便利企业群众办事、优化政府审批服务,一律归类整合。能补尽补,对因法律法规立改释需补充新增的行政职权,特别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职权,一律列入省直部门权责清单。能转尽转,对省市县共有且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各层级权限划分的行政职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一律实行市县属地化管理为主。与调整前相比,省直部门行政职权总量精简比例达17.7%,特别是行政许可为全国最少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