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集中财力倾斜政策加快补齐民生短板

35项具体措施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辽宁日报 2018年11月30日

本报讯 记者刘家伟报道 11月27日,记者从鞍山市获悉,在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鞍山将围绕十个方面重点发力,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振兴成果,到2020年,实现全市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鞍山从百姓最急需、最紧迫、最关心的问题着手,统筹做好保基本、兜底线、广覆盖、补短板、增幸福各方面工作,着力推动财力向民生集中、政策向民生倾斜、服务向民生覆盖,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市重点发力的十个方面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夯实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城乡各类群体收入增长、着力解决住房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文化体育事业优质发展、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围绕上述十个方面,鞍山细化出35项具体措施,确保各方面工作产生实效。

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鞍山将全面实施《鞍山市精准脱贫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强化产业扶贫,因村因户施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扶持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带动脱贫,培育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确保通过“造血”实现脱贫不返贫,并实施教育资助,在各项普惠性政策基础上,强化学前教育帮扶,加大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等。同时,积极构建大扶贫格局,重点实施行业扶贫,加强金融扶贫,继续落实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工作,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千企联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开展“爱心帮扶工程”和“文明单位助力脱贫攻坚行动”。

在促进城乡各类群体收入增长方面,鞍山将重点做好实施重点群体激励计划、健全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机制、促进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等工作。全市将实施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落实薪酬补贴、住房补贴、特殊津贴、成果奖励等政策,健全基层干部队伍收入激励机制,完善工资制度、奖金制度和福利保障办法。同时,推动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全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确定机制、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国有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相对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在着力解决住房领域突出问题方面,鞍山将采取形成多渠道住房供给、实施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等措施,持续推进该项工作。全市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由实物分配向实物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转化,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根据实际调整保障标准、保障范围、保障人群,确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确保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同时,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严格按照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和范围制定棚户区改造计划,重点改造建成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